大學制度改革應有明確進步性目標
2011-04-21 來源:中國聚合物網
曾經被媒體廣泛關注的《國家中長期教育發(fā)展綱要》出臺后,雖然有來自社會各方面的詮釋和呼應,但也有人感嘆民眾的反映有點“冷寂”,以為民眾不理解《綱要》的重要意義。筆者也感覺到了這種“冷寂”,但以為這種“冷寂”并非反映了民眾對教育改革缺乏熱情,而是人們對《綱要》中設計的有些改革目標和思路有疑慮。
對此筆者以為,一是對《綱要》“冷寂”并非是公眾的問題,而是“規(guī)劃”是否充分地反映了民意的問題。比如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“國家關于恢復高考的決定”、關于“尊重知識、尊重人才”口號的提出、“干部知識化、年輕化”等決定,其所以能夠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,得到民眾的積極呼應,就是因為這些決定充分反映了民情和民意,反映了人民群眾真切的意愿和要求。所以,面對民眾“冷寂”的反映,我們應有的理性態(tài)度是,應該對“規(guī)劃”反映民意的程度進行反思。
二是聯(lián)系“規(guī)劃”中的有些內容,筆者以為民眾的反映勿寧說是冷漠,不如說是失望。因為一般來說,人們期待的教育制度改革,基本上都是有明確的進步性意味的改革,而不是一些自己摸不著頭腦、或不知所以然的改革。
比如在關涉所有大學人權利和尊嚴的“大學制度改革”問題上,人們可能就很難看出目前在高教領域中流行的“校長治校、教授治學、共同參與、民主管理”的“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”理論,與現(xiàn)實的“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”有什么區(qū)別,也感覺不到這樣的“改革”完成以后,大學中的行政化現(xiàn)象能夠被徹底消除,教師和學生的權利能有實質性的增加。由于感覺不到“規(guī)劃”會對自己有什么用處,人們自然會對其持冷漠態(tài)度了。
而對于已經出臺(有的現(xiàn)在已開始實驗)的許多教育改革活動,筆者以為能夠喚起民眾關注和參與的基本條件:一是改革的目標要明確,亦即相關文件對改革目標和目的的表述要清晰,讓人們能夠一目了然,知道改革要干什么,要達到什么樣的目的,這些目的或目標與自己有什么樣的關系。二是改革要體現(xiàn)人類社會的文明趨勢,具有明顯的進步性質,亦即改革是要“革掉”現(xiàn)實大學中落后和僵化的制度體系,建立文明和充滿活力的制度體系,使教育制度能夠真正的體現(xiàn)教育規(guī)律,凝聚人類社會(本國和外國)中先進的大學舉辦和管理經驗,促使大學朝好或更好的方向轉化,從而喚起人們參與制度改革的熱情和積極性。
若以這樣的目標來審視我國目前的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設計,則明顯感覺到這些設計是含糊和保守的。說其含糊,是因為在這個“規(guī)劃”中,相對于現(xiàn)實的大學制度而言,人們看不到教育現(xiàn)實制度被改變了的新的制度模式!耙(guī)劃”意欲建立的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,與現(xiàn)在的大學制度可以說沒有明顯的差別。在關于大學本質、大學理念等一些大學基本理論問題上,“規(guī)劃”也沒有表達出符合大學活動規(guī)律的、令人耳目一新的突破性見解。
尤其是對于一直阻礙我國大學制度與“世界大學通例”相通的“工具性”大學觀念,沒有進行明確的反思和“揚棄”,而是依然對其保持了認可和遵循的態(tài)度。綜觀“規(guī)劃”在大學制度改革方面的內容,其給人的感覺是:我國現(xiàn)實的大學制度就是現(xiàn)代大學制度,無須對其進行“破舊立新”的革命,只要對其中的有些內容進行適當調整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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